落实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纳入劳动监察的范围。鼓励就业岗位多、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同时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扩大残疾人就业面,使残疾人就业率逐年增加十个百分点以上。完善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功能,为残疾人就业提供职业培训和指导服务,加大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使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建立多种形式的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措施,实现残疾人稳定就业。
(五)、发展特殊教育,不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完善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各项建设工作,使其成为集特殊教育、残疾人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教育机构,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扶持残疾学生和残疾人接受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在具备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就学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公益金扶残助学项目,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残疾学子“圆梦行动”,绝不让一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加大残疾工作在各新闻媒体的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残疾人事业进行综合报道、跟踪报道、系列报道。开展残疾人事业公益宣传活动,宣传普及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的残疾人观,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把开展扶弱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七)、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要求和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完成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落实残协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为各乡镇、街道、村配齐残疾人专职联络员,推动全区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发展,形成基层残疾人工作“三个活跃”的局面。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盟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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