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举办了“依法行政”专题法制培训班;市建设局、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对全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封闭式法制培训;市城管支队利用每年的春训,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制培训;市公安局分期分批对全体公安干警进行了法制轮训;市检察院举办了市、县两级检察长法制培训班;市工商局开展了“一月学一法,一季一考试”活动;市中级法院专门从武汉请教授为该院干警讲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通过加大法制培训力度,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促进了执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3、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学习力度。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与经贸委共同举办了15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2235名经营管理人员接受了培训。许多企业还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对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五堰商场对员工实行了全员法制轮训;华阳集团下属各分公司聘请法律专家和顾问给职工讲解《宪法》、《公司法》、《合同法》和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十堰供电局、建设银行、通达集团等企业设立了法律顾问室。有756家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讲诚信和依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4、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全市2106所大中小学校,有三分之二以上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讲授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了法制教育读书活动、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部分学校把劳教所、看守所等作为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郧阳师专、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市一中、郧阳中学、郧县师范等学校开设了模拟法庭,提高了青少年学生学法兴趣和法律实践能力。全市有5万余名学生直接参与了“12\" 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宪法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法制观念。
市、县(市)区直机关人员利用星期四政治学习,或集中辅导或自学“四五”普法内容,各企业职工、村(居)民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学习了法律常识,各私营企业员工在个私协的组织下,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了法制学习。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年龄、职业特点及不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取得了实效。大多数农村干部群众、城市居民、企业员工在“四五”普法启动并实施两年多来,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得到增强,经济民事交往中订合同、办公证、请律师等依法办事理念正在逐步形成。市民2005年拨打“12348”法律咨询电话有3500余人次,2005年有6750余人次,2005年增加到15180人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广大市民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但与《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在今后两年多的时间里下大力气予以改善和加强。
一是对普法教育工作认识不够高。个别部门和单位没有把普法教育工作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没有很好地把普法工作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工作行动迟缓、质量不高、力度不大,还存在慢、等、看和不以为然的现象。市直机关仍有个别单位没有制定“四五”普法计划,没有制订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没有购买普法教材,工作不够到位,影响了整个市直机关的普法工作进程。
二是普法工作与实际联系不够密切。“四五”普法全面实施以来,就学习论学习的多,与本地、本单位工作、生产实际联系的少,与工作创新和与时俱进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学法、用法、守法尚未达到有机的结合和统一,特别是没有很好地把普法工作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在一起,普法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普法教育还没有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
三是督促检查落实不够。在普法工作中,安排布置的多,督促检查的少,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特殊群体的普法工作仍然存在盲点,偏远山区农民、个体私营企业员工没有系统地进行法制教育;下岗职工、暂住人口、外出打工人员基本没有系统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市除张湾区、茅箭区、郧县共发放学生普法教材6.8万本外,其它全是空白;普法经费落实缺口较大,除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市外,其它均没有足额到位。市直应落实70.6万元,实到位33.5万元,郧县、房县、竹溪经费落实均不到50%。
四是抓典型推广不够。对典型的培植、总结推广力度不够,试点工作许多好的作法和经验没有在全市得到及时推广,典型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出来。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琼?楷T?\"?幈?芰?楲桧足,究其原因,一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在思想上对普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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