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建设改造共完成投资11.659万元,改造一户一表10.35万户。
截止2001年全市共拥有中小水电站101座、装机17.39万千瓦,年发电量8.34亿千瓦时;建成110千伏变电站3座、容量10.4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247.7千米;35千伏变电站43座、20.25万千伏安;35千伏输电线路1051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7746千米;低压线路9822千米;配电变压器3455台、28.77万千伏安,形成了以保山电力股份公司为龙头,以苏帕河梯级电站为骨干,以辛街110千伏变电站为枢纽,连接省电网与五县(区)实现联网的自发、自供、自管的地方电力网络。2001年全市行政村村通电率100%,户通电率98.07%,人均年用电量346千瓦时,户均生活用电321千瓦时,全年用电量8.03亿千瓦时,电炊户率达24.2%,全市基本实现了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电力的发展,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了县乡工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保山市1985年工业总产值仅2670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5.5%,通过开发水电和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县乡工业蓬勃发展,形成了水电、糖业、矿产冶炼、建材、水泥、烤烟、茶叶等支柱产业,200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24.51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6%,是1985年的9倍多。同时随着电力的发展有力地推进了乡镇建设和城市化进程,2000年底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18.5%。
(二)水能资源的开发,带动了相关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实施水电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利用丰富的季节性电能,发展保山硅产业,总容量达5.8万千瓦,走矿电结合的路子,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三)地方水电产业成为市(县)的重要财源。200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5.48亿元,是1985年的7.8倍,水电行业销售收入1.66亿元,比1985年增长21倍多,年创利税总额3289万元,上交税金2427万元,水电企业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财源。
(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水电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和“村村通电”工程的实施,基本解决了贫困山区的用电问题,社会面貌发生了变化,随着农村通电面的不断扩大,家电、文化教育、电视电话得到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改善,人们的思想观念,人生价值观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观念,竞争意识有了增强,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有了保障,落后的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随着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的发展,昔日贫穷落后的山里人,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由85年318元增加到2001年的1450元,增长4.56倍,正步入现代文明生活的行列。
(五)生态环境得到保护。过去山区居民生活所需燃料主要是砍伐新炭林和自然林,每年消耗大量的木材,使水土流失加剧、森林覆盖面积减小,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在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中,大力发展“电炊户”实行以电代柴,“以电节煤”减少林木砍伐量,山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到2001年全市以电代柴率达到24.4%,“以电代柴”的推广,改变了农村单一的能源结构,既节省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又保护了森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加剧,防洪减灾效益显著,全市森林覆盖率由85年的28.4%增加到2001年的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