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青少年学法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前面我们讲了,有些同学认为法律是讲给那些违法犯罪人听的,我只要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杀人放火,法律对我就不起作用。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法律不仅仅是一种打击违法犯罪的强有力的武器,同时,它也是人们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我们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让青少年遵纪守法,而且还要让你们学会按法办事,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讲几个案例给同学们听听,这些都是真实的案例。
1、某校几名初三学生,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顺路到某单位大院内玩耍,正在玩得高兴的时候,只听一声大吼:“喂,你们几个小孩过来”,几个同学回头一看,原来是这个单位的门卫在喊他们,他们几个老老实实地走过去,问:“叔叔什么事?”这个门卫厉声问道:“我们单位前几天有几根钢管被人偷走了,是不是你们干的?”这几个同学听后感到莫名其妙,辩解道:“我们没偷”,门卫讲:“我看你们几个人贼头贼脑的样子,不是你们偷的是谁偷的?”这几个同学讲“咦,我们怎么知道是谁偷的,反正我们没干”,门卫说:“你们还敢跟我顶嘴,统统给我跪下”几个同学当然不跪,这个门卫就大耍威风,几个扫堂腿就把他们都扫跪在地,并且逼他们承认,不承认就打耳光。这样持续了20多分钟,这几个同学始终坚贞不屈,不承认,那个门卫看问不出所以然,就讲:“都给我滚,下次再敢来,把你们的腿扫断”,几个同学留着屈辱的泪水,愤愤离去。同学们,如果这种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们怎么办?是忍气吞声,就此算了,还是怎么办?后来,这几位同学在家长、老师和律师的帮助下,以自己的名义将那个门卫告上法院,法院判决那个门卫向这几位同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所有医药费、营养费,另外还赔偿几千元的精神损失费。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这几位同学还是小孩子,但小孩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样应受到尊重,人格尊严是一律平等的,不受年龄、性别、地位的限制,只要你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就是违法,人家就可以告你。
平时在我们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有些大同学欺负小同学,强同学欺负弱同学,打呀、骂的,都是一种违法行为,都是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情节要严重的话,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在城里有位女生,她的父母感情不和离婚了,当时法院判决这位女生由她父亲抚养,母亲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但是父母在离婚后,都把她当成累赘,法院判决母亲每月给200元抚养费,但她这个狠心的母亲一分钱不给,法院判决她跟父亲生活,但父亲把她往爷爷奶奶家一放,也不管不问,自己长年外出,爷爷奶奶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不到500元,祖孙三人相依为命,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更谈不上交学费,买学习用品,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这位同学在老师和律师的帮助下,勇敢地走进法庭,将自己的父母推上被告席,法院最后判决她父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万元。也许有同学会感到奇怪,怎么小孩能告自己的父母?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