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其起尸火化、罚款外,医药费由丧主自己负责,所在单位不得向其亲属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享受国家定补定恤的优抚对象去世后,不按规定进行火葬的也不能向其家属发放半年定恤定补及丧葬费。
五是落实好《×××殡葬改革实施办法》等法规和各项规章,把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纳入依法治丧、依法管理的轨道。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土葬、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造谣惑众,诈骗钱财以及破坏殡葬改革,围攻、谩骂、殴打殡改工作人员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打击,特别是对违章土葬又拒不起尸火化的,决不姑息,要采取果断的措施,强制执行,予以“曝光”,一切费用由丧主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触及刑律的,要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从严惩处。
(三)加快殡仪设施建设步伐。巩固遗体火化成果。
加快殡仪设施建设是做好殡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基础,现在我县境内的遗体是运至四会、广宁殡仪馆火化。如果殡仪馆的硬件建设跟不上就会制约着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发展,因此,加快殡仪馆设施硬件建设是关键、是基础。市政府要求我县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把殡仪馆建起来。我县财政虽然比较困难,但是最难也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无论如何要在今年月底前建好县殡仪馆主体工程,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并在今年月底前配套完善好各项设施。此外,还要加快殡葬管理队伍的培训工作,培育一支懂技术、有文化、依法办事的高素质的殡葬管理和服务队伍。
(四)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殡葬改革是政府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两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全社会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搞好。因此,我们要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搞好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民政部门作为殡改的职能部门,要主动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殡改的发展规划,抓好殡葬改革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对殡葬事业单位的领导;公安、工商部门要配合做好迷信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和取缔棺木店、地下仵工队;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的管理,严禁把在医院死亡人员的遗体偷运出去搞土葬;国土、规划部门要做好殡仪馆、公墓园建设用地的规划安排,特别是要把乡镇级骨灰楼(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节约土地,制止乱埋乱葬;林业部门要制止毁林造坟行为,对毁林造坟者,要坚决予以查处;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殡葬事业的发展;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列入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村、文明户的条件,大力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其他部门和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在此不一一罗列,总之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号入座,并清楚自己的责任,属自己责任所在的,一定要做好,属自己的人要管好,不要互相推诿扯皮,同时还要协助抓好挂钩乡镇的殡葬改革工作,要象搞计生工作那样,在人、财、物、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县下达的殡改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从各方面堵住土葬源头,才能确保遗体火化的顺利进行。
同志们,推进殡葬改革,实行遗体火化,是破除封建陋习,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大举措;是节约土地,保护人类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为人民群众办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是我县万人民敢于与几千年封建习俗作彻底决裂的一项伟大壮举。这一举措是合符民心,顺乎民意的,县委县政府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致,上下共同努力,采取强硬措施,狠抓落实,遗体火化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希望大家回去后迅速行动起来,急起直追,加快步伐,加大工作力度,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心肠,去完成铁的任务,为实现我县殡葬改革管理目标,推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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