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涉及到以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的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也涉及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是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部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在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树立和落实正确的绩观提供保证。一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必须体现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五个坚持”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六个方面的要求。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必须进一步改进考核方法。在全面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的基础上,注重考核工作实绩。二要坚持看政绩用干部,努力在思想上、作风上、制度上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用人导向上,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支持实干。坚持看政绩用干部,必须正确运用政绩考核结果,把政绩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看政绩用干部,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历史地看待干部的政绩。三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对政绩的认识水平和创造政绩的能力。要认真落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任务,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水平,端正对待政绩的态度。四要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要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决策的监督。要认真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特别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