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尊重乡镇的相对自主独立,调动乡镇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终实现“务实、高效”的目的。二是做到不“缺位”。彻底改革“唯上不唯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做到既“唯上”,更要“唯下”。
(三)理顺条块关系 1、合理设置站所机构。一是调整放权。二是精简撤并。三是有序分流。
2、强化乡镇对站所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定期评议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人事任免征询制度。
3、健全完善乡镇与站所的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工作事项通报制度。二是探索建立乡镇与站所的协调会议制度。
(四)改善乡村关系 1、坚持党对农村的领导,建立良性运行、充满活力的村级组织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村党支部建设,提升党在农村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二是支持、帮助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2、坚持领导与指导并举,构建协调有序、运行顺畅的乡村联动格局。一是正确认识和把握领导与指导的联系和不同,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各种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三是探索建立乡村应对突发事件、灾难性事件预警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机制。五是建立健全联系群众,便民利民的长效服务机制。
3、结合实际,做好乡村撤并工作。
(五)健全财政体制 1、分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利益分配模式,增加乡镇财政的可用财力。
2、建立有效的乡镇财政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乡镇财政的平稳运行。
3、改革乡镇财政机构,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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