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这小偷真是如入无人之境。
甲:“站住”
乙:科长回来了。
甲:小偷一曲没哼完,被两个巡逻的报案逮了个正着,“我们早就盯上你了。”立即扭送派出所。
乙:乐极生悲,面对公安人员的审问,没几个回合,做贼心虚的小偷便交待了在居民区作案多起,光顾科长家4次,盗得巨额现金和钱物的犯罪事实。
乙:多行不义必自毙。
甲:审讯结束,警察准备把小偷往看守所押。
乙:那去吧,罪有应得。
甲:小偷不去。
乙:为什么?
甲:小偷提出要面见科长,让局长“交待问题”。
乙:交待什么问题?
甲:小偷自有小偷的道理,“你科长工资就那么一点点,凭什么家里放那么多钱,而且每次被盗都不敢声张。”
乙:说的也是。
甲:这时候一封反映科长收受巨额贿赂的举报信,摆到了纪检委领导面前。
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甲:纪检委根据举报内容和科长家存有大量先进被盗不敢不声张的事实,认为被盗钱物可能只是其家庭财产中的一部分,不能排除有大量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事实,决定对科长立案调查,立即派人对科长实施“双规”。
乙:科长这下和小偷一起被审查了。
甲:科长被请到纪委,开始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可纸包不住火。在铁的事实面前,科长终于交待了在五年任期内,收受现金和贵重礼品价值15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乙:一年300万元,平均一天一万,真是日进万金呀!
甲:在立案审查期间,科长对小偷恨得咬牙切齿,作了一首打油诗。
乙:科长还真有雅兴。你知道诗的内容吗?
甲:当然知道,你听:“可恨小偷贼大胆,屡次三番来作案,经济损失且不算,政治生命全完蛋“。
甲:纪检委调查期间,检察院也介入案件,这时候科长懊悔极了。又作了首打油诗。
乙:科长文才满高的么!他怎么写的呀?
甲:请别打断我的话,诗中说:“钱遮眼睛头发昏,财迷心窍人沉沦,只因留恋孔方兄,终究成为犯罪身。”
乙: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甲:纪检委调查还未结束,这时候检察院又给科长送来了“请柬”。
乙:现在还请呀!
甲:还让签名。
乙:请柬签名,少见。
甲:科长接过请柬,两手哆嗦,签上名字。来人又送给科长一件贵重礼品,让科长试用。
乙:什么礼品呀?
甲:一双银手镯。科长一戴正合适。
乙:手烤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