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务,衡量政协履行职能成效能力的重要标准,就是要看是否促进了发展。我们要在指导思想上突出第一要务,在履行职能中服务第一要务,在实际工作中体现第一要务。政协组织的一切活动,不论是例会协商、调研视察,还是提案工作、反映社情民意,都要突出质量第一,在打造建言献策“精品”上下功夫。以高质量的工作水平和成果,增强政协组织的活力,提高人民心目中的威望和形象,以自身的工作政绩赢得党委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
七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中的主体作
用。各级政协组织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依据宪法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发扬政协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优良传统,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政协章程,坚持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学会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丰富理论。发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建立健全履行职能的各种制度和程序。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加强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要求,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排忧解难。各级政协委员是各界群众的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体察人民群众的情绪和愿望,做好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民族宗教界的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威望和优势,多做正面工作,努力减少负面影响,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引守宗教进一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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