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素质的状况、履职水平的高低、作用的大小,都对能否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真正的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有着直接的影响。中央九号文件出台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等xxxx配套文件,省委制定下发了17号文件,这些文件的重点,都是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
第二,这是人大全面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的必然要求。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了各级人大的职权。依照宪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担负着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关系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选举决定本级国家机关的重要人员等重要职权。它所行使的每一项职权,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都很强,可以说是知识广博型,同时又是知识密集型的工作。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广博的知识,必须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必须具备参加决定国家事务的能力。否则,就很难制定出体现党的主张、代表人民意志、符合客观规律、切实可行的法规和各项决定,也很难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其三,这是提高代表的素质和知识结构,以适应人大工作需要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来自四面八方、来自不同工作岗位,代表的知识结构、实践活动也各有差异。由于受到个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领域的限制,对人大代表性质、地位、履职要求等方面的认识客观上存在一些差异。随着我市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代表个人的履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代表既要具有代表人民依法履行职责的愿望,还要具有依法履职的本领。这就需要代表加强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自身的素质,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wbg委员长对全国人大机关常委会干部提出了6句话、2xxxx字的要求,即“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这同样也应当是对人大代表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承担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二、增强人大代表观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法定职务,履行法定职责。作为市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代表职务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要发挥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人大的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都要通过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来实现。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牢记人民的重托,珍惜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充分发挥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依法行使好审议权、选举权、表决权、提议案权、罢免权、质询权、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权以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其它职权。
(二)要发挥监督促进作用。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是通过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人大代表要通过履行代表职务,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保障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监督同级“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由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等职责落到实处。如果没有人大代表的日常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很好地发挥。同时,人大代表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的过程,也是监督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过程。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增强监督意识,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通过参加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的视察、检查、调查、评议活动,针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执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大胆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他们限期改正,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构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