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组织化模式。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既要重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离不开政府的引导、管理和服务。而且,现代农业发展程度越高,要求政府提供的服务范围越广。因此,在现代农业建设中,政府应切实转变职能,由更多地强调管理向更多地提供公共服务转变。
实施规划引导。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确定现代农业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在发展目标上,应立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具体任务上,应转变增长方式,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区域定位和农业功能拓展的要求,组织实施粮食、畜牧水产、农垦农机等产业性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情防控、信息服务等服务性设施工程建设,丰富现代农业建设的内容;在工作措施上,应尊重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政策法规为引导,用现代的理念、手段和经营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加强政策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政策扶持。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通过加强立法、设立农业建设基金等措施,构建现代农业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应完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补贴政策,特别是强化对现代农业发展有直接作用的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技术专项补贴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补偿机制。
提供公共产品。发展现代农业对农业服务业提出了更高要求。这种服务既包括生产资料的配送、良种的提供、良法的传授、病虫害的防控等生产技术性服务,也包括农产品市场物流、商流服务等市场环节服务,同时涵盖农业信息、农机作业、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内容。促进农业服务业发展,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是政府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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