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结合我们收费人员的自身经历,司乘人员的辱骂、殴打行为是不是一种侵权行为?
答:这当然是一种侵权行为啊?对于这种问题,刚才我已经回答过了。但是这类人毕竟也是少数的,对于这类极少数的不文明人,我们的收费员,难道就不执行文明服务了?不热心帮助了?不用遵守职业道德了吗?我想对方辩友不会这样吧?既然如此,对方辩友还是在执行委屈服务啊!
3、 如果对方辩友在遇到这种侵权行为时,一味地提倡委屈服务,岂不是在纵容司乘人员的违法行为吗?
答:对方辩友到现在还没有搞清委屈服务的真正内涵。委屈服务其实是对人的一种感化,是对顾客的一种尊重。目前,我们各行各业都在大力提倡委屈服务,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我们企业的利益、企业的形象,并没有要求我们丧失人格,放弃权利,在遇到违法违纪的不法分子,我们当然会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打击。但委屈服务还是不可少的啊!
正方攻辩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