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在全市形成只征收农业税的新的农税征管模式,为今后实现城乡统一税制创造有利条件。为保证政策实施的统一性,在新的农业税收政策实施前,各县(区)不得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对已经征收的,等新政策执行后再做相应处理。
对于这次调整农业税收政策而减少的地方财力,市上将根据省财政对我市的实际补助资金规模,综合考虑各县(区)实际减收、农业税及特产税对当地财政收入的保障程度以及粮食产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方案。各县(区)要全面分析,正确对待,既算经济账,也算政治账,要始终以农民负担是否真正减轻,作为衡量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是否扎实有效的唯一标准,确保落实好中央和省上的会议精神。
四、转变工作作风,确保粮食直补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改革粮食补贴方式,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政策调整。是党中央以人为本、以农为本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调整农业税收政策,是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进一步完善农村税收制度的重大举措。这两项工作政策性很强,都很重要,不仅涉及到县乡分配关系的重新调整,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县(区)政府一定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重点抓好三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各县(区)政府要着眼大局,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始终做到思想认识和工作要求不放松,通过艰苦细致的努力,把粮食直补和农业税收政策调整工作落到实处。要从思想上端正对农民的认识,从感情上密切与农民的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关心和解决他们反映的具体问题。要保证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的开通,指定专人负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宣传解释工作一定要全面、准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引发矛盾。要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深入实地,进行明查暗访,注意纠正工作中的偏差。
二是求真务实,狠抓政策落实。今年中央扶持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的政策,力度之大、
实惠之多、出台之快、要求之高,都是历史上少有的。现在的关键就是狠抓落实,让政策的效力真正发挥出来,把直补资金尽快兑现到农民手中。
从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来看,凡是县(区)政府、对工作认真、高度重视的,税费改革工作就做得扎实,农民就满意,群众上访事件就少;凡是基层工作做得不扎实的地方,农民就不满意,群众上访事件就多。各县(区)政府一定要缜密研究、认真执行直补方案和农业税收调整政策。不仅要深入村社、农户,而且要深入田间、地头,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今年调整农业税收政策后形成的财力缺口,各县(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到农民头上。对执行中央和省上的政策不认真、不严格, 致使农民群众集体上访或造成恶性案(事)件的,要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县(区)政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粮食直补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要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探索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比如,如何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提高土地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如何改革现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方式,更多地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问题;如何兼顾各方面利益,做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问题;如何解决资金投入,加快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问题等等。
同志们,粮食直补和农业税收政策调整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农民切身利益。会后,各县(区)政府要迅速开展工作,重点抓政策落实。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把这次会议精神和政策措施迅速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全面了解国家和省上出台的新的政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