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充分代表村民的利益,党的利益可以忽略不顾。所以在服从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的任务和行动都不到位。我们要弄清这样一个理,党的利益是什么,人民的利益是什么?从根本上说,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二者是一致的。我们党的“三个代表”不就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吗?那种人为的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区别开来、对立起来,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现实生活当中,一些具体的问题上,可能出现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有点磨擦和矛盾,比如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在个人意愿与组织需要发生矛盾,也包括地区的领导者和自己的领导者之间产生矛盾,这些都可能出现。每逢此时,我们都不要简单从事,要多往远处看,多往深处想,看看你所代表的利益到底是不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还是少数人乃至个别人的利益,看清是不是真正党的利益。从大道理上去寻求和实现共识。一定要避免和防止头脑简单,冲动认为自己代表的就是人民的利益。想明白了再去做,不能拉着大旗当虎皮,拿着不是当理说。为什么这么说,我给大家说件事。第七届村委会换届之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和市政策法制办对全市96xxxx村换届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顺城区有一个村,换届选举前为了发展产业扩大致富引进项目,省市区投入了近百万元的资金,兴建一个牛场。第七届村委会换届新上来的一村委会主任反对这种做法,鼓动被占地的村民到处闹事,结果把道都给挖断了。乡领导做工作,他不同意;区长亲自到乡里打电话,说你下来吧,你下来一趟,咱们商量商量,他说,你上来,我是老百姓选的,不归你管。这是什么素质!所以我看,村委会主任到这份上就过了,就不论建牛场这件事儿是不是科学的,可行的。也不论区乡领导的做法是不是可行的。当然这个村主任也没当多长时间。
我要讲的第二个方面就是要讲规矩,要维护党的领导。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这个问题,我有三句话送给在座的各位。第一句话是一定要树立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一个村作为一个基本的社会单元,固然有他自身的意义所在。但是,这个村绝对不是一个独立王国。作为一个村干部,研究问题,处理工作,首先要立足于村,从村角度切入,从村的利益出发,这是没有疑义的。一个村作为一个社会上的组成部分,他就是这个社会上的一个分子,一个自我,他的行为他的表现必须和社会这个大局和这个整体合拍。步调必须一致,这也是没有疑义的。比如说,我们经历过的防治非典、防治禽流感、社会治安的整治,都需要统一行动,哪个村也不能例外。刚刚结束的第八届村委会换届,合村并屯,哪个村能说是不接受这个事,不执行这个事。在一些具体的事上,有的村可能还要为大局的利益和整体的需要做出这个村所应该做出的牺牲。比如说729洪水,为了泄洪,淹了一些自留地,修高速公路,可能就要征用一些地,这些都是一个村为了整体的利益和大局的需要做出的牺牲。像这样的事村委会主任在村里都要讲清楚,讲明白,为了大局出发,为整体需要,做出一些牺牲。维护大局者,自身的利益也将受到维护,不顾大局者,自身的利益也要受到损坏。这个道理大家都应明白。送给大家的第二句话是,一定要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政策,是党和国家治理这个国家的规范,那是高压线,那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个规矩谁也破不了。新当选的主任们每个人都想干点事,都想有所作为,都想给乡亲们一个回报,都想展示一下自己的能力和价值,这是好事。但是,想事也好,干事也好,都必须遵守法律和国家的政策。不能够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新宾县南部的一个村的村委会主任在上任以后,要兑现在选举前给老百姓的种种承诺。愿许了不少,还愿没有钱,村里没有钱,他就把眼睛盯到村里仅有的那点林子,林子砍伐的指标批不下来,他有自己的歪歪心眼子——放火,结果一把火把村里那点林子都烧光了。林子没等砍呢,结果自己进去了。这是大家的一个前车之鉴,大家必须引以为戒。如果想干事,必须在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干,不能违法,不能乱来。送给大家的第三句话,就是一定要处理好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非常实际,非常尖锐的问题,是一个说简单不简单,说麻烦不麻烦的问题。两委之间关系不协调,是村干部最闹心的事,是上级领导最操心的事。第七届村委会换届以后,市里几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为什么下去调查呢?就是因为有的村两委关系不协调,全市有96xxxx村,有3xxxx的村两委关系不协调,有1xxxx的村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对着干。针锋相对,谁也不让谁,影响了团结,影响了工作,给基层组织带来了混乱,给老百姓带来了损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有党支部书记的原因,对基层组织的民主政治推进,他们感到不适应。他们原来的一言堂被打破了。也有村委会主任的问题,碾盘乡有一个村,村主任想,我是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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