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组织警示教育组到各县开展教育活动。走访了解我区税务系统原被开除、辞退人员的情况,收集整理资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请他们现场讲讲自己的惨痛教训。
5、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权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1)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意见》(云地监字[2001]1号)文件的要求,不断总结和探索,开拓创新,强化“两权”监督,促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税干部队伍。地、县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工作。其中对稽查案件要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面不得低于1xxxx,上级对下级年度抽查面不得低于1xxxx。对减、免税情况、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重点行业和纳税大户、税收热点难点问题要经常调查了解,监督检查,杜绝滥用税收执法权问题的发生。
(2)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地局将组织成地方税务系统内部审计组,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组由地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设组长、副组长、主审、审计员(地局相关业务人员、县局业务骨干)。
今年计划对地局直属征收分局分局长、县局局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地局内部审计组计划对xxxx分局的分局长和原城关分局分局长、稽查局局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6、建立和完善地、县、分局(所)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制度。
年初,地、县、分局(所)必须制定各自的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学习计划,并报上级纪检组、监察室。要求地、县、分局(所)各单位每月务必学习一次,有条件的单位做到每两周学习一次。每次学习要有具体内容、要有详细的学习记录。地、县局纪检组、监察室要经常检查指导本单位和下级单位的学习情况。
7、检查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3—4月份,地局纪检组、监察室组成工作组对地局各科、室(局)、各县局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完善。9—10份对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8、努力完善和巩固基本建设廉政合同制度。
根据省局的有关规定及丽江地区纪委《关于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实行廉政谈话、公示、教育、检查、验收的制度》(X纪发[2006]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地税系统的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本建设工作的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基建工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努力把我区地税系统的基本建设工作搞好。凡是我区地税系统建设工程投资在5xxxx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廉政谈话、公示、教育、检查、验收的制度办理,5xxxx元以下的工程项目要求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
9、继续做好特邀监察员的聘任(续聘)工作,增强社会的监督力度。
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我区地税系统特邀监察员制度的执行还未完全做到,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地税系统的特邀监察员是反腐败战线上的一支特殊队伍,特邀监察员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和优势,发挥了参谋咨询、双重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地拓宽了监督渠道,为促进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我们要继续做好特邀监察员的聘任(续聘)工作,为特邀监察员提供、创造更为方便的条件和环境,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地税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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