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和×××委《决议》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六加强,六促进”的工作措施。我们要把学习《决定》与学习jzm同志去年“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贯彻中央《决定》、省委《意见》、×××委《决议》与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七次全会和×××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增强群众对党风建设的信心。
要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使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市委提出的“六加强,六促进”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是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各镇党委、政府和市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要把《决定》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市直机关要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起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当好表率,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要加大对《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为,要坚决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要给予纪律处分,以维护党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二)强化教育,加强监督,把我市干部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首先,要强化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党和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把它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淡泊名利地位,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利用手中权力牟取私利。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公仆意识,勤政为民,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必须破除“官本位”意识,肃清封建主义残余思想,jzm总书记告诫我们,共产党员“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当大官”,“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因此,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和道德修养,解决好“为谁当官,怎样用权”的问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把官位看得太重,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看得重于泰山。
其次,要强化对选人用人的监督检查,用科学机制选准人。事实证明,用人失误是最大的失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危害最大的不正之风。选准用好一个人,就等于树立一面旗帜。选好人用好人可以兴一番事业、富一方群众;选错人用错人,就会误一地发展、落一方牺牲。在选人用人问题上,一定要慎之又慎。目前,我市干部队伍正处在一个整体性新老交替的重要时期,镇级领导班子正在或将要进行换届调整,市四套班子明年初换届调整。换届调整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是要选准人、用好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把好选人用人关。要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工作,将监督关口前移,变事中、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再次,要强化领导用权的监督管理,以保证领导干部用好权。要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党内监督五项制度以及廉政述职、廉政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人、财、物管理、审批权的重要岗位上,特别是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审批,更要加强监督,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真正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干部的科学机制,以保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监督管理干部科学机制的约束下用好权。
(三)深化改革,建章立制,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落到实处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既要继续加大治标的力度,使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又要不断加强治本措施,靠教育、靠深化改革、靠制度建设,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通过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建立起一套比较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体制、机制、制度,使消极腐败现象失去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使想搞腐败的人无机可乘,使好人不容易犯错误,使全党反腐败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又是当前一项紧迫的工作。
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关键在于抓落实。对于正在实行的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要继续深化,完善配套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抓出成效。对于经营性土地使用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三项制度,要坚决执行,加强管理,加强监督,防止出现新的腐败。今后要逐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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