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的原则,开展富有吸引力的党内活动。要教育引导流动党员做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模范,做致富不忘家乡、帮助家乡群众共同致富的模范,做“家”在社区、奉献社区、遵守公德、遵纪守法、维护稳定的模范。要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对他们的关心结合起来,从感情上贴近他们,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思想上帮助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激发他们为经济建设做贡献的热情,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
(三)创新工作机制,逐步构建流动党员管理的工作格局。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组织部门是难以抓好的。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要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经常联系,互通情况;组织部门与劳动、人事、公安、工商等部门也要建立联系通报制度,沟通情况,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规范转移和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帮助流动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重点做好国有企业改制中党员组织关系的集体转移和接收工作,使企业、街道社区等有关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有效衔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面临的新领域、新课题,无现成的经验可借鉴。这次会上提交大家讨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办法,希望大家讨论好、修改好。办法和经验来自实践、来自基层、来自群众。我们在西宁、格尔木市调查社区党建时,有些社区对流动人口中的党员,从普查登记、转移接受组织关系、纳入组织管理、开展活动等都有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各级组织部门要深入到基层社区,不断探索、总结、完善和提高,形成简便适用、规范可行的制度和办法。
四、加强对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领导
落实好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领导责任,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履行好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和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好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发挥好职能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健全和完善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前提,也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根本措施。要把制度创新贯穿于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探索和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对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也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当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推优”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外出报告制度、流动党员登记卡制度、专人联系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接待登记制度、情况反馈制度、主题活动制度等。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的选配、培训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改进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为广大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从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州(地、市)县两级党委要建立健全组织员队伍,配齐配强组织员,保证专职专用。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设置、聘任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组织员队伍。
注意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工作的环境变化很大,工作的领域在不断扩大,工作的对象日趋复杂,发展党员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探索。例如,如何在经济成份、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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