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督促解决;四是及时向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配合、大力支持督导组的工作,对教育活动中的一些问题,要相互沟通,通力配合。督导组成员要集中精力做好工作,在参加督导工作期间,所在单位不要给他们再安排本单位的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再安排他们出访以及参加培训班等,要为他们搞好督导工作创造条件。
关于特殊情况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问题。对于流动党员和无职业党员,在区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区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建立了党组织的单位,党员在本单位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所在地党组织、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党组织等,要组织党员在一个党的基层组织中参加教育活动。对于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下岗失业职工党员,要把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在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适用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再就业的本领,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暂时不能转移的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对于年老体弱的党员,应当视其身体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
关于组织不健全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如何参加教育活动问题。对组织不健全、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应坚持先进行整顿、帮扶,具备条件后再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原则,一般可以考虑安排在第三批次进行。对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如果党组织不健全、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可在坚持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一企一策,区别对待。
关于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和处置问题。按照中央的决定,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进行处理,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周密安排,切实抓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
今天工作会议后,我市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就开始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抓好第一批至关重要。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市、区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集中,党员比例高,党员的文化素质、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也都比较高。这些党员能否保持先进性,直接关系到我市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成效。因此,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更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把先进性教育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为后两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作出表率。
(一)抓落实,切实为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好头。搞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至关重要。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加强领导和指导,从一开始就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务求实效。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时,正逢春节,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防止抢时间、赶进度、走过场。
(二)抓重点,切实解决好党政机关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抓住集中学习教育各个阶段的重点。学习动员阶段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开好本区本单位的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二是搞好学习培训,重点是学习党章,同时要在广大党员中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参加一次党课学习;参加一次学先进党员事迹活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参加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读一本党员必读书;参加一次“××市党员先进性教育网”学习活动。三是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分析评议阶段重点抓好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支委会,向党员反馈意见,通报评议情况等七个环节,特别是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环节,要认真组织党员进行“四对照、四剖析”,即对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剖析履行责任义务的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剖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情况;对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五个力戒”的要求,剖析思想和工作作风的情况;对照“三有一好”的要求,剖析保持共产党员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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