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的能力越来越强,反腐倡廉工作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当前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2、必须准确认识与把握我县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和发展态势。(1)立案数量保持强劲上升势头。从案件总量看,近两年,全县每年查办案件的数量一直保持在10xxxx件,年平均升降幅度在30左右。(2)案源呈下降趋势。由于近几年全县信访量逐年下降,案件线索不够丰富、质量不高的问题有所显现。尽管这几年信访量的下降未对立案数量造成大的影响,但如果这种态势持续下去,势必对立案造成越来越大的影响。(3)案发领域和部位不断有新的变化。“三机关一部门”仍然是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重点领域,但一些新的领域和部位违纪违法案件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近年来,发生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经济组织的案件逐年增多,而且违纪违法金额也越来越大;一些原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单位和部门,违纪违法案件也频频发生。(4)作案主体有向群体化发展的趋势。从近年查办的案件看,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往往是个人腐败与集体腐败、单位腐败交织在一起,查处一案,带出一串,挖出一窝的现象已不少见。(5)作案目的呈现多样化和多向性。腐败分子的共同特点是利用一切条件和资源获取非法利益,这种利益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比如,有的接受免费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有的接受为亲属子女安排工作。(6)作案手段趋于隐蔽化和欺诈性。有的腐败分子在违纪违法的同时,也在穷于心计地琢磨降低腐败成本的对策,寻找更加隐蔽的手段反调查,以逃避纪律和法律的制裁。有的通过暗示、代收、出具“借条”等,明借暗受、假退真收;有的以“赌”为名,变相收受贿赂;有的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攫取“灰色收入”;有的故意制造“赃款公用”的假象,掩盖违纪违法活动。
3、查办案件工作的现状呈现不平衡性。两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开拓,奋发进取,查办案件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目前工作的主要问题是发展不够平衡,同时还存在着数量与质量,自办案件与基层案件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新形势下的查办案件工作研究不深,特别是有的同志对中央纪委关于查办案件不下指标、不要盲目地搞数字对比的精神理解有偏颇,思想上有所放松,工作抓得不紧;二是少数同志有畏难发愁情绪,怕这怕那,缺乏锐意进取的精神;三是办案能力不适应工作要求,有些老办法已不再适用,新办法又不多,突破案件的能力还不强;四是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三、今年查办案件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对查办案件工作,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上级的要求越来越严,难度越来越大。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奋发有为,坚决贯彻上级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l、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办案工作的责任意识。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hjt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六大报告和hjt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澄清和消除种种不正确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办案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我们身在纪检监察机关,处在案件检查工作岗位,肩负光荣使命,责任重大,不容丝毫懈怠。要牢固树立“有案必查、有案查好”的责任意识,防止和克服松懈、厌战、畏难情绪,反对瞻前顾后、盲目攀比、好人主义等庸俗作风,更不容许在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出现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的失职行为。当前,在办案工作的思想认识上,一要充分认识办案对经济建设的保障、促进和服务作用。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内容,办案就是为经济建设清障、排污、挖“蛀虫”,净化环境。我们既要防止把办案与经济建设相脱离,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又要克服把办案与经济建设相对立,弱化办案,不敢办案。二要充分认识办案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标本兼治中的双向功能。办案既是治标又是治本,是标本兼治的重要体现。我们既要看到办案工作取得的明显成绩,也要看到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不断提高对办案工作重要性、紧迫性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