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省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方方面面的职能作用,努力创造团结共事、合心合力合拍的良好政治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履行职权的能力。特别是在立法工作中,明确指导思想,注重扩大民主,规范立法程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省政协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取得实效,民主监督有了新的进展。2001年,按照省委的要求,对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了民主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通过法律的渠道实施领导,依靠民主的方法凝聚力量。人们欣喜地发现:随着一部部法规的制订和实施,党对经济、社会事务的政治领导,更贴近浙江的实际,更顺应群众的心愿,更有效地推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与此同时,基层民主听证会、民情夜谈会、企业民主对话会……一系列新鲜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载体在全省各地推广。各级党委通过这些新的途径,请群众参与决策,让群众评议工作,由群众监督干部,由此更好地团结、引导和带领广大群众投身于现代化建设。
树立干净干事联系群众的新形象
发源于嵊州市雅璜乡的《民情日记》,自1998年底以来,在省委的倡导下,很快在全省乡镇推广。
在2001年的省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大批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群众办实事。
近几年先后推行的审批制度改革、集中办事大厅、全程为民办事代理制度、政务直通车……一系列提高效率、改进服务的举措正在实施。群众高心地说,现在办事,我们跑得少了,干部们跑得勤了。干部们也深有感触:到群众中去,到服务对象中去,才能真正找到自身工作的差距、改进工作的方向、做好工作的动力。
干净干事,是对干部形象简洁而生动的表述,也是对干部作风具体而实在的要求。要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关键就在于树立“人民群众是根”的观念,培养“民事未妥,寝食难安”的情感联系,提高“集中民智、造福于民”的能力。
用人是最大的导向。近年来,省委坚持用好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省委专门下发文件,对领导干部全面实施定期分析、诫勉、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一系列制度。2000年,全省县(市、区)以上党政机关“一把手”实行了年度总结报告制度,259名省管党政“一把手”接受了群众的评议和监督,照了“政治X光”。
在继续做好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同时,我省普遍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干部考察预告制、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省委十届八次全委会首次对我省9名拟任和推荐的有关市市委书记、市长,省有关部门正职人选进行审议和票决。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省委出台了《关于做好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明确定性标准的同时,规定了可操作的定量标准,使干部能上能下有了突破性进展。
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铲除党内腐败分子,我省狠抓治本之策。抓基础,以“从政十德”教育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抓苗头,以纠正不正之风、消除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把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抓源头,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规范“三权”,建设“四中心”,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回顾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这几年,浙江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队伍的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始终走在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发挥着中流砥柱和先锋模范作用。
走进新的世纪,面对新的考验。我们坚信,在继承和创新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浙江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在“三个代表”指引下加强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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