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总和,是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一种体现。落实好审议意见,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归宿。但是,对审议意见如何落实办理,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自身又缺乏一整套严格、系统、有效的监督制度,完全取决于“一府两院”的重视程度。对此,一是从制度上规范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即从审议意见的交办方式、办理的要求、办理的时限、办理的反馈等方面作出规定,规范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达到“议而有果”的目的。二是在督办上下工夫。把督办审议意见与督办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相结合;与述职评议工作相结合;与代表视察调查相结合。对一些事关全局、人民关注的问题,还可以实行“二次审议”,以提高督办力度。三是在反馈上严要求。针对不同内容的审议意见,应提出不同的办理反馈的时间和反馈的形式。在办理反馈的时间要求上,应切合实际,把握好“度”。在反馈的形式上,应根据不同的审议意见,分别采用向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书面汇报的方式进行。办理情况反馈后,对办理不满意的,应责成其重新办理;对办理不认真的,应提出严厉的批评,甚至进行质询。这样,才能保证审议意见取得应有的效果。
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需要改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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