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的作用,为案件查处提供帮助和支持。省局决定组织查处商业贿赂大要案件专项评比活动,对十大典型案例的办案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扩大案源,有针对性地排查案件线索。各地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案源。尤其要注意从企业内部了解情况,积极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提高发现案件、查处案件的成功率和准确性。对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以及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抓紧排查,确定查处的重点目标和方向。各地所掌握的重大案件线索和立案调查的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治理办公室)。
二是要勇于排除阻力,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总结查办案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促进执法工作整体推进。各地对核实的案件线索,要抓紧立案进行查处,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大要案件。已经查实的重大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适时予以曝光,增强对违法经营者的震慑力。对查办案件过程中碰到的阻力,办案单位的领导和具体办案人员要态度坚决,敢于碰硬,坚持一查到底,依法从严处理。对办案不积极、消极应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大要案件得到及时彻底的查处。同时各地要注意研究和掌握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有效方法。省局将编发专题简报及时反映各地治理商业贿赂的执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措施和办法,促进执法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是要严格办案责任制,强化大案联办协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各地要按照职责权限和分工,进一步明确办案责任制
,一般性的商业贿赂案件,由辖区工商机关查处;凡涉案主体有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在立案后,要及时将涉案各主体方的相关情况报上级机关,上级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协查或者组织联合查处,参与的办案单位,必须切实树立整体和大局意识,认真负责地收集和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整体执法效能,提高办案效率。凡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各地要及时逐级上报省局治理办公室,省局将选择一些重大案件作为督办案件,加大督办和指导协调力度,确保专项活动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同时各地在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请示,上级机关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帮助解决下级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切实抓好系统内的自查自纠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既要按照职能分工,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搞好自查自纠,同时也要在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把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承担政府采购的部门和岗位作为自查自纠的重点,弄清监管制度上是否存在着薄弱环节和漏洞,监管手段和方法是否存在缺陷等。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发挥监督检查和协助党组搞好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支持、帮助、督促工商执法人员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肃查处涉及工商干部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要以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商系统队伍建设。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对全体工商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四、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综合治理,探索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加强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地要把教育引导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和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提高经营者和全社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树立以守法诚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是要严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做到标本兼治。重点做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