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指导。
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落实。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到基层单位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把局的部署和要求具体化。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自查自纠各项工作所涉及的重要政策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对策。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工程建设部门和单位要将自查自纠的方案抄送参与本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注意收集他们自查自纠的情况,以利于发现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一并列为本单位本部门整改的内容。
自查自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自检自验,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要做好统计分析,认真填报自查自纠报告表,对填写报表不规范、上报情况不真实的要重新填报。
(二)、认真搞好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着眼标本兼治,着重源头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逐项剖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能够马上改的,立即整改,快见成效;对于比较复杂的问题,要提出时限要求,限期整改,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有关部门要开展对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治理商业贿赂这个契机,对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管理和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抓好建章立制,巩固自查自纠成果。健全完善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
采购招投标制度,要把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纳入工程建设、物资购销合同之中,约束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形成靠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运用好工程建设管理、物资设备购销招投标信息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三)、认真梳理排查案件线索,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一项重要任务,是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必不可少的手段。对发生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坚决查处,依法惩治,有利于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有利于落实各项规定、措施,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有利于查找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漏洞,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的发生。
各单位尤其是纪检监察和两级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出成效,为铁路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要始终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办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维护正常的经济活动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宽严相济,讲究策略,使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和警示。
当前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尤其要下大力气突破一批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的大案要案。要重点查处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以及零小工程领域发生的案件;查处车皮车票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贿赂案件,查处在经营活动中化公为私、中饱私囊、侵占和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基层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一是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