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监督,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廉洁从政,直接关系着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党风、政风和精神风貌,更关系到我们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扎实有效地搞好反腐倡廉教育对于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警示教育,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采取办培训班、看专题片、讲党课和开座谈会及请人现身说法等形式,教育领导干部对党忠诚,洁身自好。要结合我县实际,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结合廉政文化“五进入”活动,加强廉政文化设施和载体建设。通过每年夏秋之际的“周末大舞台”,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并以此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要加强民主法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邀请和聘任司法、财税、劳动、审计、社保和执纪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为业务指导,对现职领导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强化培训,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县委党校要增加廉政方面的内容,电视台和报纸要开设廉政窗口和栏目。要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落实“三必谈”、“三必做”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全县领导干部述廉述职工作。要加强民主监督。结合年终考核,对全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请群众打廉政分,并作为一项主要的内容和分值计入总体目标之中。要深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等大额资金的使用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村村通”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要加强对执法、行政等职能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行为和执法效果进行监督,强化对执行上级决策、完成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监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对个别“形象不佳”、有失范倾向的领导干部实行警示和戒勉谈话,防患于未然。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借婚丧嫁娶事宜敛财和参与赌博等问题。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既不能让廉政监督失控或漏岗,更不能越俎代庖,走极端主义。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积极作用,同心协力,众人拾柴,真正把党内监督制度落到实处,从组织上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