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长期垫付货款,多年挂帐,经理照干;有的单位发票报销管理违反财务规定等等。
5.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对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违反部、局关于招投标的规定,不进行招标,擅自指定施工和监理单位;有的招标程序不规范,明为招标,实为擅自确定施工单位;多元系统工程发包、转包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将工程项目随意发包给个人施工,也不管有没有资质等。
6.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尚不到位,特别是在多集经系统的银行帐户,散、乱、多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资金安全控制、监管缺乏有效手段,需要进一步强化控制和监管体系;三是个别单位资金预算编制执行还比较粗放,资金控制成本的措施流于形式,预算外资金支付的问题时有发生。路局规定自去年6月份起,职工工资、奖金一律由银行集中支付,但个别单位零星奖金仍存在用现金支付。还有个别单位招待费一次性支出频繁且数额较大等等。
对上述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全局资金管理的几点要求
全局资金管理执法监察的任务已基本结束,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执法监察的根本目的在于纠正行为,规范今后。今年自3月16日开始,国家审计署审计组进驻我局,将对我局经营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进行全面审计。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促进全局资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意见。
1.提高认识,增强抓好资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众所周知,加快铁路建设、实现技术装备现代化、推进铁路各项改革、确保运输生产安全和职工队伍的稳定,都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来保障,使得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刘志军部长在全路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对资金资产的安全管理,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今年,伴随着我局运输能力和装备水平的快速提升,确保安全运输生产,实施提速扩能改造,改善职工生产生活,辅业企业发展及做大做强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也都涉及高风险资金的管理及安全问题。尤其是随着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固有的风险逐步显现,我们无论是在风险观念、意识上,还是在防范风险的知识、能力、制度和措施上,有些还不能完全适应这种挑战。一些铁路局也正是由于在资金管理方面发生问题,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此,面对当前全局建设任务重、扩能增收空间有限、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我们能否落实好资金集中管理,建立健全资金预算管理机制,强化资金流向的集中控制,挖掘内源性资金;能否管好用好资金,规避资金风险等等,直接关系到和谐铁路建设战略目标和全局各项经营任务目标的实现,直接影响到全局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辅业重组做大做强,甚至直接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此,各单位必须认清资金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这既是保证铁路建设、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全局各部门、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2.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尽管我们这几年在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铁道部确保资金安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资金安全管理工作中尚有许多方面需要加强和完善。通过这次执法监察,发现全局在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尤其是在高风险及大额资金运作方面,有时出现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现象。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虽有客观因素,但更重要地是表现出我们管理工作的不到位。因此,各单位要强化管理意识,明确管好用好资金第一管理者的责任,强化日常的监督和管理,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要认真抓好财务机构和银行帐户的清理工作,强化资金的归口管理和集中管理。辅业单位要结合企业的重组,加大力度进行规范。从银行账户的开设、财务预算到支付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凡是没有经上级批准而设立的财务机构一律撤销;凡是未经路局批准而开设的银行帐户坚决取缔。今后再出现违反规定,擅自开设银行帐户的事项,坚决按部文规定从严处理。二是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大额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使用制度、动态资金报告制度,强化资金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借款、担保管理,建立担保风险、支付风险、结算风险防范机制,坚决杜绝乱借款、乱担保。凡单位资金出现问题,有总会计师的首先要追究总会计师和财务主管的责任(第一管理者与总会计师负同等责任),不设总会计师的追究单位第一管理者和财务主管的责任。三是要严格遵守路局关于资金管理尤其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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