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概念,但我考证了现有的许多法律,却没有一条有关法律地位的规定,仔细想来,恐怕是教授法律的人为了方便受教育者而制造出来的,究其根源,实质上也是人们思想观念中的东西。故此,对于罪犯而言,就不应该用观念中的东西或者教材作为具体实践的依据,来得出罪犯与监狱人民警察,与普通公民的不平等,这对罪犯是不公平的,因为,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宣称罪犯与监狱人民警察和普通公民是不平等的!实际上,在社会上,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的不单单只有罪犯,象未成年人,军人,等等,我们不能说因为未成年人和军人的权利受到了限制,我们就可以不平等地对待他们。罪犯也是如此,不能够因为他们的权利受限制就可以不平等地对待他们。
马力同志对未来监狱的展望是监狱人民警察公正执法,但我以为,如果没有树立起平等对待罪犯的行刑理念,就很难保证做到公正执法。“有治人,无治法。”即使有了良法,也得靠人来掌握和贯彻,试想一下,执法者不是以平等的态度而是以居高临下的态度来执法时,是否公正恐怕就只会由执法者自己来评判了。
经过慎重的考虑,我依然坚持认为平等对待罪犯是我们未来十年打造新型监狱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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