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对于前民国时期监狱学研究水平的超越。
1987年迄今,台湾的监狱学史则是英美矫正主义全面渗透并形成其理论与实践话语主导的时期,年轻学者开始崛起,进入了一个“黄征男-林茂荣时代”。
中国大陆的监狱学史从1949年到80年代初,没有代表人物,其代表作也只有北京政法学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法讲义》这样一个文本供我们来分析当时的知识理论。到80年代之后出现了分化,1983年还是向苏联学习,到80年代末随英美的著作不断翻译进入,到94年以后出现多科分化,监狱学史学科教育开始上升,监狱学史才逐步发展起来。
监狱学史这样一种经历与刑法学史相比,既有个性又有共性,这对我们的学科建设有借鉴意义。
当然有一点要说明,我所谓的学科、学术、学问的含义是有差别的。学科应该是知识生产的一种体制性的建构,在这样一种体制中我们能够从事知识的生产与传播。学术的活动产生的结果就是学问,而传统的学问在中国有特定的知识传统。而现在我认为主要是知识理论,因为,像这样一种应用型的学科,比如经济学,我们光有经济思想是不够的,经济学者不仅是思想家,一个经济学者必须懂经济学理论,否则无法对经济现象进行分析。我们现在法学的建构,如果不是以知识理论作为主要线索,即不是以现代学问作为学史研究的核心的话,那么很多研究都只是外在性的。
最后,我补充一个观点,监狱学与法学有一定的区别。监狱学以监狱为研究对象,法学以法学为研究对象。但是监狱是一个生活实体,监狱里埋藏着社会人生问题,所以监狱学不仅是一种法律现象,所以我们研究监狱学有工具监狱学和人文监狱学,就像法学有人文法学和文明法学。但我认为,人文法学其立场多半是思想和个人主义的立场。作为科学和工具的法学也好,监狱学也好,同样需要理论建构的。所以如何使之融合、接合,是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也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希望监狱学史能够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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