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增强公仆意识,做到亲民、爱民;对科级干部,要加强权力观教育,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针对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使其能够诚信守法,做到爱岗敬业、明辨是非、积极向上。三要完善教育机制,形成宣传教育整体合力。全县各级纪检、检察、监察机关要通过强有力的领导机制、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和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着眼于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健全“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在具体的工作中,重点要深化“四项改革”。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积极推进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和依法行政,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具体的管理制度,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二是积极探索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可能用市场机制运作的公共事项和行政审批项目,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都必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努力构建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配置资源的长效机制。要抓住干部这个关键、利益这个要害,碰硬解决诸如汉源事件中的干部身陷非法利益格局问题,坚决清除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最大障碍。三是大力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综合预算、“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坚持重大财政资金的安排必须经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四是大力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坚决按照《条例》要求,客观公正地用人,继续坚持差额考察及县委常委票决制,大力选拔使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扛得起,作风上过得硬,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干部。同时,必须坚持司法公正原则,坚决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
(三)加强对权力使用的监督制约,形成“不易腐败”的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要把重点监督和普遍监督结合起来。要按照权力制约的特点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二是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同时要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三是要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诫勉谈话制度,扩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的处置机制,使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及早发现和解决易发生腐败的问题。
(四)加大大要案件的查办力度,营造“不敢腐败”的社会氛围。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必须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查处大案要案,严惩腐败分子。同时,利用典型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目的。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建立纠正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总之,要通过查处案件,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反腐败的实际成果。
三、围绕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既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又要抓住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采取坚决措施,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关键。全国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会提出的“五个不许”,即: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和子女;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就我县来说,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做到廉洁自律,赢得了群众的敬重和社会的肯定。但是赌博风、勾兑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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