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市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坚决同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要加强层级监督。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各种督促检查工作。要把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渠道。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力,使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的工作;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六)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我市社会稳定的形势总体是好的,但由于当前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各种矛盾比较集中,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为此,各级领导一定要十分重视并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努力把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好。一是认识要统一到位。2月19日至3月14日省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信访驻京工作组接待个访16批31人次,信访驻宁工作组接待集访7批86人次、个访21批34人次。对这些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信访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既要看到出现这些问题是发展过程中由于结构调整、利益调整带来的问题,同时也要看到这些问题的出现也是与我们工作的好坏、水平高低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些问题能不能解决好,对发展至关重要,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各级政府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把信访工作作为一般工作,不能用“推、拖、让”的办法来对待,而要更多地靠改进作风、做好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把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解决好,努力使各种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地解决。二是责任要明确到位。要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等主观原因而发生集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或由于工作拖拉、贻误时机致使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措施要落实到位。要完善政策,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在政策制订时一定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履行严格的程序,做到慎而又慎,万万不可粗枝大叶。要抓早、抓小,切实做好初信初访的处理工作,把好处理初信初访的第一道关,千万不能一转了之,不问结果。初信初访往往是集访的苗头,处理好了,可以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群众集访。特别对群众联名信反映的群体性问题要限时妥善处置。要抓快、抓实,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众集访的苗头性信息,把工作做在前面,快速反应和介入,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对需要研究的新问题要抓紧制定措施,不可久拖不决;对群众思想认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和理顺情绪的工作,不可使矛盾扩大和激化;对上访中个别人违法寻衅闹事的,要依法予以处理,不可姑息纵容。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主动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访渠道,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七)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是从严治政、端正政风的有效手段。国务院、省政府已经把纠正和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今年廉政工作的重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既要坚决又要稳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提高办案水平,保证案件查处依纪依法进行。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地区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要通过剖析典型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充分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各级监察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集中力量纠正和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狠抓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今年政府系统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已经明确,各地、各部门要紧扣重点,强化领导,全面推进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的廉政建设工作,把上级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落到实处。
第一,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政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是做好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维护好群众利益的关键所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加强政风建设,把求真务实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一是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谋发展。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是求真务实谋发展的根本要求。要摸实情,加强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多与基层干部接触,多与广大群众接触,就人民群众在想什么、关注什么、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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