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正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还必须努力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当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这种现象必须坚决纠正。要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主动监督、事前防范,把监督的关口往前移,真正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为什么要规范党政机构设置?
《决定》指出:要“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分工重叠问题,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这是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科学执掌国家政权,如何有效领导国家和社会,是一个需要努力探索和解决的大问题。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地方党委必须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是明确的,毫无疑义的;党委必须决定重大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这也是明确的,毫无疑义的。但是,通过什么方式来实现执政党的领导,我们党进行了长期探索,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也有不少教训。特别是曾经实行党委“一元化”领导体制,党委包办一切,造成党政不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大力推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实行党政职能分开,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立法、政府行政、政协参政议政的基本领导格局。但在这个基本领导格局之下,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如何划分,党委“重大决策”的范围如何界定,党委和政府职能重叠部分如何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特别是党委如何有效领导经济、文化等工作而又不代替政府的工作,等等,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好。比如,在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中,通常党委有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副书记和常委,政府有分管文化工作的副职;党委有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书记,政府有分管农业工作的副职;党委有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和常委,政府有分管司法工作的副职,而且各自都有相应的工作部门,等等。在这些方面,党委负责同志和政府负责同志,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在职责、权限的划分上不是十分明确,一个问题需要多头请示、多头决策,增加了协调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发生了问题还无法追究责任。《决定》提出诸多举措,就是要减少以至克服上述现象,因而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首先是要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交叉任职。具体说来,就是要根据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分重叠的实际,将政府相应副职吸收到党委常委会中来,或者由党委常委会成员兼任政府副职。同时,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设置,实行常委分工负责。这样,既能切实解决党政领导成员分工重叠问题,又能减少领导职数。当然,这里的前提是明确党委和政府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不是政府的所有工作都要党委决策,因而也不是政府的所有副职都要进入党委常委会。否则,会造成党委常委会的过度膨胀和新的党政职责不分。
规范党政机构设置,还必须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在明确党委和政府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的前提下,属于党委职责权限范围的工作,党委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政府一般不设立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属于政府职责权限范围的工作,由政府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负责落实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党委不设立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凡不符合这个原则所设立的工作部门,予以撤销或合并。
.为什么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当务之急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愈益突出。一方面,文化事业总体实力不强,结构不合理,机制不健全,受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不少文化企事业单位缺乏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文化领域一些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性障碍日益凸显出来。解决这些长期积累的问题,惟一的出路在于改革。《决定》指出:要“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加强和改革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管方向、管干部、管领导班子建设、管重大事项决定。进一步转变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由办文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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