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性表现。创建“平安新城”,必须从矛盾最大的地方抓起,从问题最多的地方改起。要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要进一步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力求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正确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逐步理顺情绪,减少矛盾发生。要正确对待和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研究规律,掌握政策,讲求方法,加快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二要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严打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是创建“平安新城”的重要任务。创建“平安新城”的主要目标是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和提高社会的安全度。目前,从省市反馈的公众安全感测评结果来看,我区在全市还处于比较靠后的水平。这也是影响我区创建工作的主要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各级政法部门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性、多发性案件,以破大案、破现案、多破案、快破案为目标,突出抓好日常打击、专项治理和集中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破案机制,把“重典治乱”落实到严打斗争的全过程,确保对刑事犯罪打得狠、打得准、打得及时、打得彻底。要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对重点部位、地段的控制和守候,及时发现和制止犯罪。要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安积极分子、退休干部职工和老退伍军人的作用,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加强党支部、村(居)委会班子和治保会、调委会的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建设“平安新城”的重要作用。
三要切实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落实平安创建措施的重要保障。各级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创建“平安新城”的治本之策来抓。要以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切实加强综治组织建设,整合力量,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基础,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要深入开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创建活动,并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和活力,实现和保持全区大局的平安。要加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组织建设,按要求配足警力,把更多的警力投入到基层维稳防范中去。要建立军警民团结协作、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他们主动参与到平安建设中,形成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局面,使人人成为“平安新城”的创建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四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创建“平安新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发展没有止境,不稳定因素也会因时而生、层出不穷,只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使创建活动始终成为支撑和谐社会的擎天巨柱。全区政法综治战线上的同志们一定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努力用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推进我区创建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要善于学习和吸纳外地在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习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新业务、新技能,不断为我区创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政法综治工作的规律,大胆实践,探索建立更加新颖有效的长效机制,使平安创建工作尽快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善于总结和提炼成功的做法,及时宣传和推介,争取为全市平安创建工作多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以坚强的组织领导、科学的工作理念、严格的奖惩机制保障创建。创建“平安新城”既是硬要求、硬指标,更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这个艰巨的任务,必须在组织领导上加以强化,措施机制上加以细化,工作理念上更加科学化,工作责任上狠抓落实,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各级党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性,毫不放松的抓好创建工作。要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组织体系,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逐级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科学量化考核标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班子全体成员要齐心协力共抓创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力以赴维护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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