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风险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市场的消失,不管市场秩序走向何方,也不管市场结构如何改变,它并不影响市场总量,市场始终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只要心存忧患,起码是已经认识到问题之所在,只要市场存在,多种产业的发展就仍然充满希望,有挑战才会有机遇。
首先,电力工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产业,面对“主辅分离”和市场开放,对于长期从事传统电力产业的辅业来说,保持着较高的技术优势,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市场权威,同时在生产经营规模上、资金优势上也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可以说地方电力板块企业,远未达到同步竞争的条件,通过开放竞争,反而达到了“洗牌”的目的。其次,通过积极的改革和促进作用,会促成同行业在管理制度上逐步形成一种内部竞争的模式,这种竞争与市场竞争并不等同,原因在于市场并不对某一个单一的投资主体进行调节,但会潜移默化的改变多个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许多本是同根生而且融合性很强的企业却因行政隶属的不同,难以整合到一起,造成资源的浪费,当市场条块分割和封闭经营被打破,一些已经完成股权多元化改制并已成为电力多种产业主力军的企业,由于具有很强独立性和市场意识,不仅仍然是市场资源的既得掌控者,反而会因“分离”真正获得自主经营活动能力,为跨地区、跨部门的兼并、重组或组织战略联盟、拓展区域外市场、进行充分性竞争扫除了行政壁垒,为多种产业的做大作强创造了机遇。在中国,借鉴较之电力体制改革更早的家电、纺织、电信、金融、零售等产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几乎都有一个从被动走向主动地过程,谁的认识扭转的快,谁就会走向改革前沿,不仅取得了成功,也逐渐走向成熟,走向世界,一些产业甚至因超强竞争力成为国外反倾销对象。因此,电力多种产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并不会在改革当中被削弱,相反,离开了保护,多种产业会在同行业间的竞争与合作中,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壮大。
2006年末,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稳步推进主辅分离改革,将成为未来五年电力体制改革的攻坚,这充分表达了政府坚持改革的政治决心。从这一点上说,电力多种产业迎来了它历史上新的发展机遇,这是电力体制改革能否继续推进的一个重要标志,沉陷于对改革无休止的争论已没有丝毫意义,未来的路如何走,这取绝于决策者的智慧和冷静,但要在这条路上稳健行驶,则需要广大经营者不断提高思想意识、理论认识水平和驾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