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的主心骨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发现矛盾,正确、妥善地化解矛盾。农村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农村的各类矛盾纠纷。一要完善维稳情报收集机制。通过设立农村党员治安联防岗、维稳信息传递岗等责任岗位,发挥农村党员情况熟、接触群众多、收集信息快的优势,及时收集并向村支部报送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开通民情通道,健全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畅通群众向村党组织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二要完善及时解决群众上访问题机制。对已经上访的,采取村“两委”成员包案负责,及时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调处,妥善解决。对准备上访的人员,要实行农村党员干部“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帮扶,切实做到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协助调处。三要完善化解矛盾调处机制。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开展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苗头。变上访为下访,采取入户调解、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把调解开展到户、深入到人。
六、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引导作用
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依托和特征。营造浓厚的和谐文化氛围,才能更好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使人民群众安定有序、和睦相处,促进农村的和谐发展。一要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深入宣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宣传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增强农民群众对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信心。二要大力培育农村文明道德新风尚。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导农民群众增强发展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使村村谋发展、家家忙致富、人人勤创业蔚然成风。三要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户、和谐家庭、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农村形成健康文明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