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第一时间”交给群众。给予农民,不仅要给钱给物给政策,还要给感情,让基层干部带着感情去贴近群众。我们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把“第一时间”交给群众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在群众迫切需要提供帮助的时候出现在“第一现场”,在“第一时间”掌握社情民意,在“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承担起为民服务的持久责任。建立实施了“第一时间”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便民服务“直通车”等制度,使党的先进性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
——推行村级组织“四权”决策机制。建设新农村,不仅要让群众吃好饭,还要让群众说了算。为此,探索推行了村级组织“四权”决策机制。对村级重大事务,党组织行使决策组织权,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村委会行使实施权,群众及上级组织行使监督权,进一步强化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保障了群众权利,从制度层面消除了干群矛盾,促进了农村和谐。
——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把加强农民教育贯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终,坚持在给予农民的同时教育农民,在教育农民的同时组织农民。坚持城乡联动,突出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农业、科技、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利用“农民教育月”,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开展“以讲促学、以学促干”到基层等活动,全方位渗透对农民的教育,教育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文明镇、文明村和五好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塑造了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