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思想做到“细化”、“量化”和“硬化”。其“细化”就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大项内容分得更加细致,其“量化”就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些“细化”内容用数量表示,其“硬化”就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要用制度、纪律或法规给予固定下来。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有“权威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在党内监督中,我们党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一种思想武器武装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头脑,并转化为具体行动。为此,我们党要尽量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权威性”、“操作性”和“有效性”。
1、其“权威性”就是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党内监督的最有威力行为。我们党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但要上升到党性来讲,而且要上升到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来讲,还要上升到党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来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内监督的监督标准,而且是党内监督的总的监督标准,任何一个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低于了这个标准(对一般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具体标准要低点,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标准要高点)的,就要按党内的制度、纪律或法规把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清除干部队伍、领导干部队伍或党组织队伍。
2、其“操作性”就是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党内监督的具体操作行为。在教育、培养或管理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时,要严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监督标准进行引导;在推荐、选拔或使用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时,要严格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监督标准进行衡量;在考察、考核或检查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时,要严格依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监督标准进行评比。
3、其“有效性”就是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党内监督的有效监督行为。我们党要想使党内监督有效性,采取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或腐败现象采取斗争、打击或惩处等手段不是最佳手段,而是采取激发、调动或引导每个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每个党员干部具有积极性、创造性和先进性是最佳手段,只要每个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每个党员干部具有了积极性、创造性和先进性,随之党内的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或腐败现象就会自然消失。在此须问,我们党如何才能激发、调动或引导每个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每个党员干部具有积极性、创造性和先进性呢?我的回答是:充分发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其基本做法:
在培养后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奖励表彰党员干部中,要把那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优秀的党员干部作为培养对象、选拔对象和奖励对象;同时,对那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比较差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给予组织谈话、强化约束或淘汰“出局”。
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合理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或奖惩机制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建立合理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或奖惩机制。其基本做法是:
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上,要建立竞争机制,竞争“上岗”,竞争的必备条件之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比较优秀的党员干部才有资格参与竞争,否则,“一票否决”就没有资格参与竞争。
在表扬、奖励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时,我们不能只看他(她)的成绩或工作,还要看他(她)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何?只要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较差的,无论他(她)的成绩再大、工作再好,都要对他(她)的表扬、奖励进行打折扣,即:在表扬、奖励上不给予、少给予或延期给予。
在批评、惩处党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