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现象比较严重。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在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和1998年,进行了四次大的机构改革。国务院机构的第四次改革已于1998年完成,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还正在进行。这里,就当前公务员职位层次、系列等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1.职位层级体系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国家行政机构从中央到地方一般为五级,即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盟)、县(自治旗)和乡(镇)政府。全国有2xxxx省、xxxx自治区、xxxx直辖市(未包括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33xxxx市(自治州、盟)、173xxxx县(市、自治旗)、4800xxxx个乡(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既要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同时要服从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都要服从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国务院的职位构成为: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国务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各部设部长xxxx,副部长2~xxxx;各委员会设主任xxxx,副主任2~xxxx,委员5~1xxxx;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2~xxxx。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以及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一般内设司(局)、处两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厅(局)内设处、科。省辖市、自治州政府设局,局内设科。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是科(局),较大的科(局)内设股(或队)。乡政府原则上不设工作部门,根据职位性质和需要设若干科员或办事员职位。近年来,由于乡镇经济不断发展,基层政府的事务大量增加,不少地方乡政府,内设若干办公室,如农牧林办公室、多种经营办公室、文化教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等。政府的公务员职位从高到低共分为1xxxx层次(见下表)。 各级政府的职务及对应关系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省辖市、行署)县(自治旗)乡镇(镇)国务院总理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委员会主任部长秘书长、审计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 委员会副主任副部长副秘书长副审计长办事机构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参事室主任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副省级城市市长 司长、局长、主任直属局副局长办事机构副主任巡视员厅长、局长办公厅主任副省级城市副市长巡视员州长、市长盟长、专员副司长、副局长助理巡视员 副厅长、副局长办公厅副主任助理巡视员副州长、副市长副盟长、副专员处长调研员处长、调研员处长、调研员县长、市长副处长、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局长委员会主任乡长镇长副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局长、委员会副主任副乡长、副镇长科员科员科员股长、科员科员办事员办事员办事员办事员办事员上述职位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序列。领导职务是指各层次具有领导责任的职务,共1xxxx层次,具体名称是: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