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中国国家统计局2005年发布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群众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中,被调查者选择社会风气、社会治安和教育问题的合计过半。在第五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中,在最关注的社会问题的选项中,被调查者选择“教育问题”的占16,比2004年又上升了1.xxxx百分点。
我国政府在《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中,首次将“坚持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性原则,更加关注处境不利人群受教育问题”列为教育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2005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五届全民教育高层会议上,wjb总理致词:“教育公平是全民教育的灵魂。没有教育机会的均等,就谈不上社会公平。”教育公平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还是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是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追求教育机会公平已成为当今世界教育发展的主流。
(二)教育机会公平
1.教育机会公平的基本理念
吴敬琏教授认为:机会公平又叫起点公平,它与效率是正相关的。如果机会公平,大家能够公平竞争,这是能够提高效率的。机会与结果总是互为因果的,不公平的机会必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而结果不公平又必定导致机会不公平,从而形成不公平现象的恶性循环和世代延续,即所谓的“不公平陷阱”。
瑞典著名的教育家胡森认为教育机会公平在三个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涵义:(1)起点公平论,指入学机会公平。(2)过程公平论,指教育条件公平。(3)结果公平论,强调学业成功机会公平。②
教育机会公平是受教育者入学机会的公平,拥有的教育内容与教育资源的公平,即受教育者不但应有相同的机会入学,而且也应在相同条件下接受教育,这些条件主要指经费、师资、设备。同时还应包括家庭、社会环境,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学业成就不利因素的合理改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60年12月的大会上,对教育机会公平的含义作了详尽的阐述:(1)入学机会公平,或入学不受歧视(在社会、经济文化、阶级、民族、种族、性别、地理等方面);(2)受教育过程中的机会公平;(3)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公平;(其标志是社会保证各社会阶层的子女在各级各类教育中所占比例,与其家长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大致相当);(4)受教育者在获得本领方面的机会公平。
2.教育机会公平的历史背景
近代经济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长期以来一直研究着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就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它关系到教育的机会公平和教育投资效率,并直接影响着政府对推动教育改革的决策。教育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就是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普及和扩大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必要和基本相同的教育,与有限的教育资源保证少数人接受尽可能高深的教育之间的矛盾。
在教育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理论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一是教育的发展必须以公平为最高原则。扩大教育机会,增加教育投资总量,把教育资源平等地分摊到所有学龄人口身上,从而实现教育机会的完全平等。二是以效率为最高原则,教育机会的公平应服从经济效率的需求。三是公平与效率并重、互相兼顾。效率是改善社会公平状况的物质保证,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益的社会保证。没有效率就没有真正的公平,没有公平也不会有真正的效率,二者相互制约和依存。
(1)当代教育改革的核心课题
当代教育改革的核心课题是教育机会公平问题。保证教育机会公平是各国政府教育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和共同目标,它始终左右着教育改革的方向,并最终决定着教育改革的成败。自阶级社会产生以来教育公平问题一直存在并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