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劳务派遣机构和使用派遣工的单位之间的关系、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明确被派遣劳动者权利的实现方式和途径,明确相对人的责任和义务。
4.立法规定劳务派遣所适用的行业、工种、岗位,以规范劳务派遣目前急剧扩大、无序发展的状况。(关彬枫: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法规研究一处处长)
5.对在立法中所确立的同工同酬的原则必须争取切实措施,使被派遣的劳动者能和所在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一样,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6.立法规定,对劳务派遣企业实行劳动年检制度,对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应责令其整改并予以相应的处理处罚,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取缔其劳务派遣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