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性的专题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整治机动车超速工作的重要意义,引起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营造良好的反超速的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开超速车、不坐超速车。同时,要加强对运输业主、驾驶人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各用车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克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要不断增强运输业主、驾驶人和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和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人们主动配合,支持治理机动车超速的自觉性。
(三)、加强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反超速专项整治科技含量
在当前道路交通供给和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下,作为高速公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交通管理信息化来促使反超速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交通基础设施信息、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的资源共享;二是加强交通管理信息技术科技人员的培训,通过对交通管理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实现对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处理、信息发布、实时维护,达到自我控制;三是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逐步改变反超速非现场执法模式,利用先进的测速设备等方式收集违法证据,对超速违法行为实施记录并依法处罚。四是加大设备投入,在路面增加流动测速设备和固定测速设备,让驾驶员感到高速公路处处在测速、时时在测速。
(四)、不断探索新的勤务模式、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效率
面对迅猛发展的高速公路和车流量的增加以及普遍存在的超速违法行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应对日趋繁重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在管理机制上有所创新。要建立新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反超速专项整治和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这一工作目标,在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开展“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同时,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科学有效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反超速工作的激励机制,使广大民警在辛苦工作的同时经济上得到奖励、生活上得到保障,从而提高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反超速专项整治的工作效率。
(五)、借鉴国外经验、创建交通违法信用机制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往往把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结合起来,交通违法的多少或轻重,往往影响到个人的信用度,一个人如果交通违法比较多或者比较重的话,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其备案,并且通过网络传输到银行、保险公司、工作单位等部门,从而使个人的信用度下降。因此在欧美等国家,交通违法往往关系到个人的社会信誉及形象,进而影响个人的生存及发展。目前此种信用机制在我国正逐步发展起来,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借鉴国外经验,与银行、保险、股票、投资等部门联合建立信用机制,一个人一旦交通违法就会影响到自己的信誉度,直接影响到自身的发展和经济收入,从而督促个人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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