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思想观念转变。基
层企业是否方便、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中心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这个中心,中心实行严格的限时承诺制,公开透明的办公环境、规范的办事程序、严格的考核管理、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彻底改变了过去“门难进、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特别是中心的做法带动和促进了相当一些后方部门行政方式和行政观念的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进中心各单位也根据自身情况,主动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出台了许多便民措施,公开做出服务承诺,带来了行风政风的普遍好转,形成了勤政为民、热情服务、共谋发展的良好风气,极大地改善了政府的形象,拉近了政府和群众的距离。
四是探索出依法管理的新途径。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并非不要审批,而是如何高效规范审批与管理,如何通过审批达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集中式审批,已经探索出一条审批、服务、监管相结合的,以加强执法管理为手段的较为完善的执法管理体制,可有效解决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加强立法监督是基础。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较完备的行政法律监管体系已经确立,可以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过程监督。依法审批、依法管理是关键。审批后的管理很重要,这就要通过行政执法来实现。因此,要将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审批许可、依法管理相结合的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审批、依法管理。统一监管是保证。就是要强力推动所有审批事项进入中心办理,特别是要推动政府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整建制进中心,截断“两头办”的后路,将项目进中心进一步向权力进中心推进,将政府行政审批纳入统一规范的框架内,为审批的规范、效率搭建一个重要的监管平台。
三、《行政许可法》的出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下的重要立法革命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建设与发展又促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而《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审批制度改革的最重要成果。行政许可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不可缺少的,但目前的问题是行政许可过多过滥,一些中央政府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规章,甚至通过一般规范性文件滥设许可,而且设定许可的事项不规范,有些行政机关把行政许可作为权力“寻租”的一个手段,通过许可乱收费,为本部门争权、为本地方谋利,也导致行政审批领域大量公权被利用,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因此说行政许可已经成为一个腐败源并不为过。同时,重许可、轻监管或者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总体看,原有的行政许可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障碍。正是由于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才使这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推动一部新的法律的出台。《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改进现行行政许可管理、影响和推动我国的政府现代化进程,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1.行政许可法确立的行政许可合法原则和行政许可设定权制度,将促进行政管理重大决策的高度集中和统一,治理因行政管理决策渠道过多和分散导致的政出多门、决策混乱和管理事务的过多过滥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加速建设有限政府,加速行政机关的改革步伐。行政机关是国家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应当依法进行,否则违法。由于立法的滞后,本该立法机关决定的许多问题,长期以来却由下级政府及行政机关自主决定了。各地、各部门的官员为追求短期效果和轰动效应,不计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超越职权,随意决策。用行政许可设定权制度的方法治理这些问题,对各类行政管理项目的决定进行规范并进行清理,行政机关的工作量将大大减少,这就为精简机构和精简人员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2.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制度,有助于全面开展行政机关的清理活动,加强政府机关及其行政管理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设。行政管理是严肃的国家行为,但长期以来,许多行政管理活动却由非国家行政机关代行管理了。行政许可的实施收归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纯属技术业务类的行政许可经法律、法规授权交由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实施,现行许可实施体制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如果沿循这条立法思路,将各类由社会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清理归类,统一收归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行政机关以外吃皇粮的机构和人员将大大压缩,国家和社会的负担将会明显减轻。
3.行政许可法规定了相对集中实施行政许可的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目前行政机关数量过多过滥的问题,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