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在发展保障上,统一对稳定和发展辩证关系的认识,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确保今年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联系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也深切体会到国企改革攻坚啃硬的内在涵义。随着企业持续不断地深化改革,稳定问题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要想一劳永逸地解决
是不现实的。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对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稳定问题,既不能畏首畏尾,影响改革进程,更不能摆脱责任,放任自流;既不能惊慌失措,更不能大而化之,必须做到政治上要坚定,思想上要沉着,工作上要耐心,方法上要细致,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各级组织都是大局稳定“防护墙”的原则,逐级负责,妥善有序地认真加以解决,力争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要坚持把稳定本
工作的重点放在非在职职工等特殊群体上,把稳定工作的焦点放在改革政策的利益权衡上,把稳定的热点放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上。要进一步完善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坚持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到位”工作措施,力求做到未动先知、有动必知、反应迅速、处置有力。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才能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面完成今年的生产经营任务。
二、实施“第一要务”需要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牢牢把握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在“第一要务”实施中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既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任务抓紧抓好,也不忽视其他各项事业,从而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促进公司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正确处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关系,坚持国有企业的性质、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向不动摇。宏观经济是相对于微观经济而言的,它所涉及的是社会再生产和国民经济的总体和总量,它所研究的是整个经济运行是否正常,社会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各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协调。微观经济指单个经济单位和个人经济活动。如单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单个家庭收入的使用,单个企业的产量、成本、利润等。宏观经济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国家(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者。微观经济的主体是企业和经济人。就国民经济而言,宏观经济是命脉,微观经济是基础。宏观经济调控最终要达到对微观经济行为的调节和控制。微观经济活动是在国家的国家计划、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之下而进行的。
我们把握宏观经济的主要内涵和基本关系,关键在于坚持国有企业的性质、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向不动摇,核心在于从性质、体制、机制、目的等方面充分认识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的根本区别,本质在于肩负起历史使命,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公司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个方面,我们既要体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政治觉悟和政治敏感性,又要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就是要坚持“四个不动摇”。
1、坚持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不动摇,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就性质和属性而言,国有企业同其他企业最大的区别在于,“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不但具有所有企业都共有的企业属性,而且还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讲政治、顾大局、抓稳定和奉行社会责任的性质,决定着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十六大”的精神,大力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三个文明”一起抓,是公司各级党政组织要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之一,任何时期都不可偏废、不可摇摆。
2、坚持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动摇,在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的实践中,既要有所为,又要有所不为。“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这为我们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在一个企业内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最深刻的变革,必须具备应有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和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基础。我们不是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不能想当然,不能朝三暮四和好大喜功,按照中央的精神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既要与时俱进,又要稳步扎实推进。现实条件下,国有企业机构设置是历史产物和经验的总结,都有其必要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