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急功近利;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坚决反对贪图享受、挥霍浪费。要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基层,尽心尽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各级纪委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纪律检查工作的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部素质,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要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资产评估、审核和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二)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强化党内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进一步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鼓励实名举报,增强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 (三)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运用办案手段,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违犯纪律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纪律检查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律检查机构与地方纪律检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要制定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信访处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程序性规定,重视申诉复查工作,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保证严格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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