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
1、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针对我市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现状,各县(区)政府和管委会在机构改革中,要加强安全监管力量,设立能够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需要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全生产任务重的乡镇,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村(居委会)要聘请安全生产协管员。要推广东至县、青阳县在安全网络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所有企业必须按《安全生产法》和《决定》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人员。
2、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对照省政府《决定》和市政府《意见》规定的“六项投入政策”,逐项落实。一要落实安全费用提取政策,督促和引导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等企业严格按照《决定》和《意见》要求,提足安全费用,做到应提尽提,专款专用。二要落实风险抵押金政策,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按比例及时足额缴纳抵押金,为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提供资金保障。三要落实工伤事故赔偿政策。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实行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用经济杠杆调动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筹措、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资金筹措到位和有效使用。
3、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依法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措施。严格把好高危行业新建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项目单位不得开工或投产。
(四)加强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监管的思路和方法,转变思维,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1、加大执法力度。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要严格执法,不怕得罪人,敢于撕破脸皮,真抓狠管;要推行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杜绝执法中失职渎职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谢市长在市政府安委会第一季度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享有特权,招商引资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不能有任何优惠政策。
2、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以铁面孔、铁纪律、铁心肠的“三铁”精神,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要顶住说情风,加大事故查处和结案力度。对由于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和负责人,依法给予处罚;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按照“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原则,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全面提高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高危行业的企业要建立适应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对事故发生的处置做到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有措施。要强化矿山救援队伍、消防队伍、危化等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落实。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问题在意识形态领域和人们思想观念上的综合反映,包括一定的社会安全价值观和判断标准,以及每个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安全心理和行为准则等。安全文化建设,是为此而组织开展的一系列全民性、群众性的具有宣教疏导、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作用的活动。
1、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安全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培训,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提高各级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警示日”活动。6月份要在全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组织开展“学法规、找差距、促安全”活动,让全市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记“5.13”血的惨痛教训,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通过工会组织的引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抵制不安全的生产行为,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以此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