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分流人员各尽所长,各得其所,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原则进行,主要途径有:
1、实行内部退养。
①内部退养的对象:
按海卫发200210号文件精神,至2003年12月31日,男性年满55周岁、国家干部身份的女性年满50周岁,工人身份的女性满45周岁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需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②内部退养人员待遇:
(1)内退人员退养期间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月生活费标准按本人退养当月基本工资(四项之和)的8xxxx发放。
(2)单位按事业人员标准继续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3)如遇国家调整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单位为退养人员办理档案工资调整手续,相应提高其退养生活费待遇。
(4)在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费标准支付养老金。
③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
内部退养人员不占编制,由医院参照退休人员管理。
2、缓聘和不聘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缓聘和不聘
(1)在一聘期内因病休养半年以上(含半年不能承担实际工作)者;
(2)未能完成岗位职责或未达到上岗条件落聘者;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4)违反行风纪律,经查实情节严重者;
(5)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6)聘期内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②缓聘和不聘的期限
依据性质的不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缓聘和不聘期一般为一年;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缓聘和不聘一般为半年。
③缓聘和不聘人员的管理
(1)统一服从医院安排,原则上在原科室工作,占科室编制,但不占科室的岗位;
(2)医院、科室严格加强管理、教育,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自觉遵守院内有关规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达到竞聘岗位的条件;
(3)缓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科室内有空岗方可竞聘上岗;
(4)医院每年定期对缓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5)缓聘期满,经各级竞聘委员会审核仍达不到应聘岗位的上岗要求者将给予低聘,转岗聘任或不聘。
④缓聘和不聘人员的待遇
(1)在缓聘和不聘期内只享受基础工资和效益、效率工资,不享受岗位工资。
(2)缓聘期满后,再竞聘不上岗位的,按县政府、卫生局有关文件执行。
⑤缓聘人员再上岗的程序
(1)缓聘期满后,个人及时提出书面申请;
(2)科室聘任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考评、材料审核,系列聘任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3)系列聘任委员会对本系统内申报竞聘的缓聘人员进行统一审核、评议学术水平等,初步确定聘任意见;
(4)院聘任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全院达到上岗条件的缓聘人员,尤其是对系列聘任委员会评议意见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
(5)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
(6)颁发《聘书》和《上岗证》,并签定聘约。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齐心协力搞好全员竞争聘任上岗。
全员竞争聘任上岗牵涉到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调整,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政策,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员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此项工作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