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宣传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舆论氛围。二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三级培训教育”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自救能力。三是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和督促调度力度,促使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限期达标。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要逐步建立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今年要有所突破。四是要广泛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要把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作为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切入点,切实加强对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要抓好典型,树立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样板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带动面上工作开展。五是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去年“双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把“双基”工作的重点延伸到村居和中小企业,使村居和中小企业真正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责任、有制度、有落实,增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部位,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实践证明,在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对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基础、遏制事故发生都具有重要作用。今年我们要继续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项整治牵头部门要认真修订完善《整治方案》,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整治责任,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烟花爆竹、学校、旅游及特种设备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同时,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关口前置,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安全生产许可部门必须严格审批条件、标准和程序,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二是要严格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高危行业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已设立的企业,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进行整顿、规范,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有关部门要收回证照;对年开采量不足5千立方米的非煤矿山不再审批。三是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把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并列入建设项目成本。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必须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和评价,提出安全管理方案;其他建设项目,也要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综合分析论证与评估。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准开工投产;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一是要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上,去年有了重大突破,区安监局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并且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稽查大队,今年要尽快充实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能。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的执法人员不能少于2人;各行政村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调整内部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二是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今年国家已经确定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大规模培训,省里已出台了文件,我们要抓住这次机会,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培训,促使执法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生产一线,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三是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要求,组织好安全生产检查。无论是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还是专项检查,都要以突出实际效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检查办法,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率。四是要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区安监局代表区政府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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