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又生”,很难从根本上彻底取缔。像小选矿、小造纸、小玻璃、小化工,甚至还有小土焦,这些企业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对当地财政也没有多大贡献,是少数人发财,多数人受害,完全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但我们一些执法部门却执法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够,导致许多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甚至个别县市,对省、市政府要求取缔淘汰土小企业、打击死灰复燃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三令五申充耳不闻,对发生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环境污染视而不见,有的人还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千方百计包庇、纵容、保护违法生产企业,充当土小企业的“保护伞”,致使一些县市的环境监管难以到位,土小企业长期得不到彻底淘汰和取缔,这是目前我市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群众投诉反映最多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要改善环境质量,要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就无从谈起。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种矛盾包括资源、环境等问题最为突出的时期。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在第七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上,张宝顺书记、于幼军省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在全省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全力开展环境治理攻坚战,扭转我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局面。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运城市的《“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希望各县市、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充分认识到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按照《“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切实将环境保护的要求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促进我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明确目标,努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
> 《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对“十一五”时期我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6.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年均增加2.5个百分点,期末达到3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65%,污水处理率60%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40%,年均下降10%左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80%以上,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50%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年均下降5.6%,五年降低2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耗水量年均下降8.3%,期末降低35%。实现这样一个目标,任务艰巨,工作繁重,需要抓住重点,全力突破。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就是要在“十一五”期间,集中精力,集中财力,解决重点县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带动全市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蓝天碧水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全市环境污染严重状况实现明显好转,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运城市区环境质量及汾河、涑水河水质显著改善。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建设新型能源加工制造业基地、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整体布局,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提高县域环境管理水平,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各县(市、区)都要认真分析自身的资源条件、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做好规划,明确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把县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比如像河津、稷山、闻喜这样区域环境容量有限而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夏县、绛县、平陆这样一些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要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像永济、芮城、万荣、垣曲这些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以及其他一些生态环境脆弱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要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护,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运城湿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