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涑水河源头等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要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环保部门的同志,要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严格把关,守土有责,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对空间布局不合理的,不批;产品结构不合理的,不批;污染总量不削减的,不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环保部门的工作,与环保部门一起,不断拓展环保管理领域,将关口前移,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将各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消灭在萌芽此文来源于论文范文网状态。
二是加快老污染源治理,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各县(市、区)要结合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狠抓老污染源,特别是重污染行业污染治理。要对现有的工业污染源进行分类处置,对国家和省市明令取缔、淘汰的要坚决按期淘汰、关闭、拆除设施,突出解决焦化、造纸、金属镁、化工等等重点行业工业污染问题。对造成当地严重污染的污染源要实行逐年末位淘汰。对超标、超量排放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关停,停电、停水、吊销证照。对违法建设或投产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建、停产,通过补审后符合环保要求的,必须限期全部建成合格的污染治理设施后方可投产。加强对污染源的全过程监控,重点污染源排放口、排放筒均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形成覆盖全市的污染源监控网络系统。
三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执法不到位、查处不到位仍然是我市环境监管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环保工作就永远搞不好。各级政府和各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不折不扣、坚决彻底地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允许以罚代停、以罚代关。市环保局要切实承担起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理意见。对环保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其监督执行,对于被责令停产的企业或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供水、供电部门要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前提下立即停止供水、供电;工商、经贸、建设等部门要坚决吊销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发改委、经贸等部门要停止其新建、扩建项目的立项审批;财政、银行等部门要立即停止其各项资金投入。要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迫使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环保责任,彻底扭转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
四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市区西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完成运行调试,8月份务必正式投入运营;东污水处理厂年内要完成立项,争取开工;总投资20亿元、以关铝集团在建的2×20万千瓦热电厂为热源的热电联产项目年内要开工建设,利用国家西气东输的天然气要争取今年底、明年初进入市区。投资7600万元、日处理规模70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要争取明年开工建设。其他各县(市、区),都要按照《“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加大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已经投入运行的永济市污水处理厂要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新绛县年底前要建成并投入运行,河津市年底前要完成污水处理厂的可研报批和设计并开工建设,明年底前要建成并投入运行,其他各县市最迟要在2006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据了解,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已经拿出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控制城市环境污染,希望各县市政府积极申报,争取国家资金投入。在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到位的情况下,要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治理城市燃煤污染、冬季采暖锅炉烟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采取综合措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五是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文明。要通过各种典型案例的报道和违法事件的曝光,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造成的危害和后果说深、说透,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巨大压力,唤醒群众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要运用多种形式普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倡导绿色生产、绿色销售、绿色消费,使绿色理念深入人心。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依托党校,加强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国情和决策能力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意识和环境综合决策能力。在这方面,要特别注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和感染力。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和其他宣传媒体要把环境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播放环境公益广告,开设环保专栏,及时组织报道,加强舆论监督。另外,要充分发挥各类绿色创建活动的作用,提高市民的参与度。倡导市民围绕身边的环境,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废电池回收、种绿护绿、举报违法行为等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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