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一是农村审计机构不健全。市一级农村审计机构只有一块牌子,没有配备专职的农村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仅限于业务指导,不能开展对经济强村的审计工作。县(市、区)一级农村审计机构还未全部建立,全市xxxx县(市、区)建立农村审计机构的有xxxx,其中专职从事农村审计工作的只有温岭市一个,其余xxxx县(市、区)和农经总站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不能集中精力开展农村审计工作。乡镇农村审计机构不健全,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已建立审计机构的乡镇数只有2xxxx,只占全市乡镇总数1xxxx。在农村审计过程中,县(市、区)一级只有向下面的乡镇农经站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对被审村进行审计,乡镇一级由于农经业务工作量大且大多被乡镇安排另外工作如联村,造成了农村审计人员无专职化、抽调难、专业素质不高的局面,使农村审计往往走过场,其职能难以正常发挥,直接影响了农村审计的质量和效能。二是审计经费难到位。2004年全市xxxx县(市、区)只有xxxx县(市、区)已落实农村审计工作经费,且经费总额只有4xxxx元。经费问题成了制约农村审计工作开展的又一个主要因素。
(三)调查取证难。在农村审计过程中,由于村级组织档案管理的不健全,特别是在审计中涉及到年份较远的历史旧账,导致一些与审计相关资料的丢失,从而无法对问题进行取证;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审计的缺乏必要的权威和群众素质的不高,在走访群众中有的避而不见,有的以年数太久、记不清而推诿,有的当事人特别是一些村干部由于涉及到个人利害拒绝提供相关资料,从而为农村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审计决定和处理意见难以执行。审计结束后,农村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意见书,并对有关问题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意见和建议,但是到了处理阶段,相关部门则由于碍于情面,敷衍了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多问题不了了之,使整个农村审计无实质性可言,给农村审计工作涂了一层阴影。特别是涉及到村干部个人问题的处理意见,他们对意见决定不屑一顾惯用“家长制”作风,本应建议由村集体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处理事项,他们拒绝召开会议给村民以一个明确的交代,使村民敢怒不敢言。另外农村审计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权威,往往只停留于查清事实,出具审计意见书,很难对被审村的审计决定意见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就是对监督检查出来的末执行事实也无能为力,同时存在着有些非党员村干部,虽在审计中发现了他们有违纪现象,但又够不上刑事处分,行政上也无法处理他们的尴尬局面,而这些违纪行为往往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这无疑是农村审计的薄弱环节,它影响到农村审计执法作用的真正发挥,导致农村审计走过场等不良现象,损害了农村审计在群众中的形象,势必破坏农村审计的权威。
(五)乡镇权力介入并影响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有些乡镇的领导打着维护农村稳定的旗号介入农村审计,对村民的审计要求加以阻挠;有些乡镇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否决了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缩短审计的年份;有些乡镇以培养村干部难为借口影响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力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些乡镇对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横加指责,通过各种途径要求审计人员按他们的要求更改审计报告。这些行为影响了农村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造成了农民对农村审计部门的不信任感。
三、促进农村审计职能和作用发挥的建议
(一)完善农村审计的法制建设。从目前实际来看,就是迫切需要出台一部由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农村审计条例,规范农村审计的执法标准,把农村审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并在狠抓农村审计的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过程中,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与农村审计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比如《农村审计条例实施细则》、《农村审计追回款、罚没款管理办法》、《农村审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细则》等制度,从而真正实现农村审计工作程序化,审计处罚法制化,审计追回款、罚款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制度化,审计反馈正常化,确立农村审计是国家审计的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监管、是行政执法行为。
(二)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在完善农村审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要抓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各级农村审计机构,使农村审计机构成为相对独立的农村经济监督的综合执法部门,确立其执法主体的合法地位。特别是直接面对农村审计客体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农村审计机构的建设尤为迫切,在县(市、区)一级,可以在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内设立农村审计总站,配备专职农村审计人员,在乡镇一级可以在原农经站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审计站,实现一套人马两块牌,但必须在内部配备专职农村审计人员,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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