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农村“一事一议”乡镇街道 ○
关键词:农村“一事一议” 困难 问题 思考
2005年我市农村全面停征农业税及其附加之后,农村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其中之一是村社公益性、生产性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来源渠道。为此,省、市出台了相应的村社公益性、生产性筹资筹劳建设项目“一事一议”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对村内生产性、公益性建设筹资筹劳的范围、原则、标准、程序等作和原则规定。最近,笔者深入三台、盐亭、江油等地农村,对村社“一事一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此,就实践过程当中的一些困难、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同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村社“一事一议”实践过程中的困难
省、市文件规定,村内筹资筹劳的基本程序必须是:制定方案、张榜公示、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必须要有本村18岁以上村民半数以上参加或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参加,所提方案必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才算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则需五分之四以上人员参加,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才有效。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走访了乡镇、村社干部和社员群众,与县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座谈,反映当前实施这一制度存在五大困难:
一是开会难。基层干部不同程度都反映:现在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很多,有地甚至全家在外。盐亭县巨龙五村九社全社3xxxx15xxxx,劳动力10xxxx,在外打工人员高达6xxxx,占总劳动力的6xxxx;三台全县常年在外打工劳动力达3xxxx人以上,比例很大,所以村社要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人员很难达到劳动力总数5xxxx的规定。
二是表决签字难。据调查,来开会的人员多数是一些妇女老人,文盲居多,有些很难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有的根本无法写字,所以要通过一项决议,无论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或签字方式,实际操作都很困难。
三是资金到位难。一方面,多数地方农民现金收入有限,资金收缴困难;另一方面,在外打工人员往往在春节前后才能回家,资金收缴也较为不便。还有少数未受益农民不愿意交。
四是资金管理难。当前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还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管理方式五花八门,有的是社在管,有的是村在管,也有的是乡统一管理,资金管理漏洞很多,还有的乡村把“一事一议”资金用于抵交历年陈欠。据三台县农监办统计,2004年全县“一事一议”所筹资金专款专用的不足6xxxx。
五是超出规定限额无法监管。一些地方农民愿意,项目建设急需大量资金,筹资额度远远超过人平1xxxx的政策规定。如三台县金鼓乡三个村自发修建武引而不发毛渠,人均筹集7xxxx,全体村民都同意,款已收到9xxxx。上报县以后,按现有政策,县监管就无法审批,但又不能不管。
二、当前村社“一事一议”工作中的几个认识偏差
省、市有关部门出台“一事一议”政策初衷是解决村社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资金不出村社,项目“一事一议”,设定最高限额,专款专用,其它部门无权调用。但在座谈过程当中,发现一些干部,甚至是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着认识偏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用好、用活、用够政策。一些干部认为,当前村社事情很多,乡镇欠帐也很多,农民需要办的事情也很多,所以要用好、用活、用够政策。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限额提足,要灵活掌握政策。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一些乡镇以政府名义统一发文,按统一的标准“村村议事”、“社社提款”,有事就用,无事就由乡镇[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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