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是城市的吸纳消化能力不足,以及农村劳动力本身素质偏低,难以适应城市用工的需要。因此,我们如果能在不排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同时,把转移的重心逐步移向拓展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上来,显然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个道理很浅显,因为农村劳动力不完全向城市转移,一方面可减轻城市劳动力就业的压力,为城市失业人群腾出更多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也可减少城市用于扩大再生产在人员安置、培训上的资金投入,可使有限的资金更多地投入到技术改造和产品的创新上,以及用于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上。再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目前文化素质偏低的矛盾也不会显得十分突出。
第三,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城乡统筹以及农业一体化建设。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从现象上看是要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和农民就业困难的问题,本质上却是要解决城乡差别,以及农业与其他行业的差距问题,因此,要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合理到位,不留后患,就应当解决农民的“国民待遇”问题。我们必须在农村的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益建设和享用、民主政治活动的参与等方面,彻底消除对农民的歧视,还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使农民在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上拥有切实的主动权,这样,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上,不论是向城市转移,还是在农村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都能做到合理公平,使农民的心理承受上都能够做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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